【產業動態-台北市政府財政局】為維護消費者權益,向會員宣導說明兩、三事項
說明:
一、依奉交下財政部113年9月27日台財庫字第11300650912號函辦理
二、請各位會員廠商 欲使用記載【終身】、【永久】等用語或類此字樣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與消費者簽訂合約,請先斟酌是否在消費者有生之年內均能提供,且完善之履約保障,
排除或降低給付不能所致的風險;如否請避免使用相關用語作為契約、締約及廣告行銷手段。
三、另外保障消費者使用禮券之權益,亦請提醒消費者詳細審閱契約內容,再為正確之消費選擇,以維護消費權益